(一)“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”中“1、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备工程咨询(包含PPP专业咨询、竣工决算编制咨询、税务咨询、运营财务咨询等)的能力;”更正为:“1、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”;
(二)“参选截止期”中“ 2018年6月14日(北京时间)”更正为:“ 2018年6月14日10:00时(北京时间)”;
(三)“总则”中:“6、标前会议的6.1 本比选项目不集中组织标前答疑,比选申请人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6月 15 日10:00时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交到比选人。”更正为:“本比选项目不集中组织标前答疑,比选申请人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6月 14 日10:00时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交到比选人”。
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
2018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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